最近有同事打算求婚,談到結婚要好好計劃和商量。有同事說,如果女朋友不諒解他的工作,或不接受對方的生活方式,兩人一定走不下去。我非常同意。
熱戀期,兩人的不同增添了新鮮感,兩人都不介意退後去遷就大家,甚至嘗試融入對方的生活和興趣,但求時時刻刻黏在一起。但激情總會散去,之後的日子,人對於不同的耐性退卻,開始感到厭倦。其實這種感覺一直存在,只是少了激情這種潤滑劑,理性就不停自我分析。如果中途找不到舒緩的方法,或根本不想嘗試去找,到最後,不合適的始終會分開。說到底,你愛這個人,也能愛屋及烏地愛他的興趣嗎?你可以包容,高一層次是尊重,至極是支持和參與。知易行難。
過了很久才發現,很多事情不是一個愛字就能解決。 興趣不能勉強,但習慣卻會潛移默化。人就像機器,當某行為做多了可能變成本能反應。你本來不喜歡看電影,但他很喜歡,有時你經過電影院會不期然想起他;你可能對時裝沒興趣,但她熱愛,你看雜誌時會特別留意。解釋不了的注意,是變相的志趣相投,還是被虐式的反射行為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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