Monday, September 15, 2014

《然後我》





吃晚飯時,看到一個電視節目,提到女人會因為情人暗中留意自己的瑣碎事而覺得感動,令我想起自己的故事。

我記得她的地址,雖然已經過了十二年,我仍然記得她的地址。實情是,關於妳的事,我又怎能忘記。

我和妳相遇於初中,那間我一個人都不認識的中學。由於中學有附屬小學,過半同學都是由小學一起升中的,而我屬於外來生。對於不熟悉的人和語言,我手足無措,只懂安靜的坐在一邊上課。

那時我很內向,理一個冬菇髮型,同學間中都欺負我。我卻不以為然,因為還沒有任何事我真的在意。

我和妳的交集,並不是浪漫的邂逅,我們的交集,是以後的錯過的開始。

中一時同學說有人暗戀我,我好困惑,竟然有人會暗戀我?後來聽到是某女孩,她是妳的最好朋友。當時,妳只是某女孩的最好朋友。

其實我頗感謝某女孩,否則我當年沒有機會能認識妳,也不會有以後的故事。

細節我都忘了,我只記得我會和某女孩談好久的電話,有時上課會傳紙條,有時放學會一起坐巴士。坐巴士的時候,妳和某女孩都會在我後面密談,我知道妳們有在談及我。

我不知道她們在想甚麼,對於情竇初開的我是興奮又害怕。興奮是我覺得我喜歡上一個人,害怕的是,我似乎不是喜歡喜歡我的某女孩,而是妳。

那時候,我覺得我喜歡妳的一切,活潑,漂亮,有性格,有藝術感,有運動天份。我不太了解妳的背景,畢竟妳已經有小學已經認識的朋友,每天我都好像隔著窗紗試著去打聽多一點妳的消息。

我知道妳小學時喜歡過好幾個人,也有好幾個人對妳表示好感。少年就是這樣,對任何人都有感覺,動不動就有感覺。我不敢將自己和他人比,人家比我優秀多了。日子過得鬱鬱不歡。

妳的一舉一動都牽動我的心情,妳上課傳的紙條,妳畫的卡片,妳抄的歌詞,我都有保留,反覆地看,愣愣的笑。我的日記全部都是妳。

對妳的認知全都是在某女孩身上所得,在電話在字條在談話,我旁敲側擊想知道更多。我想某女孩都感覺到,所以她發飆了。

以下是傳聞:她們為此事吵架,而妳答應了某女孩不會喜歡我,不會搶走好朋友的對象。

我不明白,我似乎沒有說過喜歡某女孩,何來搶走?但妳真的避開我了,為了友情和義氣。

我雖然是遲鈍,但自尊心重,既然妳為了友情放棄我,我不會厚著臉皮糾纏妳,我信我可以活得更好。我把記載了我們所有的日記和妳的字條歌詞都丟掉。年輕就是傻氣,有時會想,如果當年厚著臉皮追妳,我們會有一段快快樂樂的日子嗎?

日子還是要過,我逼著自己轉移視線,去追另一班的女生。那女生跟妳一樣活潑,對朋友很熱情,我想,是個新開始。聞說也有人追妳,是個很受歡迎的同學。

後來我們分班了,各有各的對象,各有各的朋友,各自各精彩。

其實我們一直沒有戳破中間那層紙,我們誰也沒有開口說喜歡。沒有開始,何來結束?

我裝作無所謂,我們還一起慶祝生日,一起吃飯,學校秋季旅行一起玩,一起參加觀星營。我發誓,我們相安無事。我是對妳不存盼望,但我仍默默地留意妳,妳好像跟那個很有錢的同學穩定地交往著。

中七的時候,我交了一個認真的對象,心無旁鶩地交往了六年。中學畢業後,我們沒有聯絡了。結果我還是分手了。

和妳的再遇,也是托某女孩的福。

事隔多年,我和某女孩早已言歸於好,她早已有新對象,大家不時出來吃飯。那年中秋前,某女孩忽然提議約舊同學一起唱卡拉OK。聽到妳的名字,我情緒波動,又要裝作沒所謂。

那晚我們一堆好久不見的中學同學一起唱卡拉OK,大家都很好奇對方的近況,聊著聊著天光了,還要把早餐吃完才罷休。

吃早餐時,妳問我還記不記得妳喜歡過我,我裝作失憶說不記得。大概這讓妳生氣了,某女孩嚷著要大家回去看日記和XANGA,找回真相。然後各自回家。

妳一定不知道,在妳說妳喜歡過我的時候,我的心猛跳了一下。我抵著睡意找出日記再看一遍,所有回憶洶湧而回。我在看的時候收到妳傳的照片,多年前我送給妳的玩偶仍在妳家的飾物櫃。當年,我覺得這生日禮物好寒酸,因為我的情敵送了一大盒貴價顏色筆給愛畫畫的妳。想不到妳竟然留著。我不是不記得我們的牽絆,是我太好強,不肯承認。

這時的妳已經有個交往了好幾年的男朋友,而我只是以朋友的身份相約妳去喝一杯。

我說,不如我在妳家樓下等妳一起去,妳以為我說笑,不相信我記得妳家的地址。妳的家我多年前去過一兩次,但我絕對忘不了。就在我躊躇滿志之際,妳牽著男朋友的手從閘門出來,怎麼反是妳給我驚喜了?

妳一臉不可置信,我就擠出一個笑容,簡單介紹自己打個招呼,妳也不好意思地推男朋友走。我不知道約會一個有夫之婦是怎樣,亦不知道這樣的場面還會再出現。

我們去了妳家附近的酒吧,就我們兩個,聊了一整晚。妳說,我交了女朋友之後好像消失了一樣,都不知道我生活如何。我想,我的生活的確低調,交往那麼多年也沒有甚麼好強調的。而妳,我是有留意妳跟妳男朋友的照片,只是我不想細看。

不久,某女孩和妳我去吃飯,吃飯後去看戲,看戲後一起去了我家。妳們想看我的日記,我倒是大方,讓妳們看了很多篇日記。妳翻著翻著,說妳的日記也有記載這一天這件事。這晚後,我們好像明白了很多,原來那時候大家是互相喜歡,又不敢宣之於口。

之後我們單獨去吃飯,每次我都會用心安排去哪裡吃,有甚麼節目。妳說妳喜歡某卡通系列,我買了玩偶給妳。妳說妳匙扣壞了,我給妳買了一個跟我同款的。妳說,妳男朋友很悶,從不講究去那裡玩吃甚麼。我想,我可以幫妳重新找一個嗎?我,妳覺得怎樣?

我們又相約了去吃飯,見面越頻繁,我對妳的想念越濃。明知道妳有男朋友,但就是忍不住要一見再見。

妳我都是上班不太定時的人,有時候我放工很晚,有時候妳要加班工作。有時我放工已經累得半死,但我仍然堅持想見妳一面。最瘋狂的時期,我們幾乎每晚都會見面。我會搭計程車從香港的一邊趕到另一邊,只為和妳吃個宵夜。有次妳要通宵工作,我便在妳工作的地方陪妳一夜,再送妳回家。

那時候,我每天最期待的時間就是見到妳。即使吃完宵夜,在公園漫步完,已經是夜深了,我們還是坐在長椅上聊天到不得不走。每次跟妳道別時,我都依依不捨。自從某次道別時,我鼓起勇氣抱著妳,每次道別都是個時間停頓的擁抱。妳的香味,妳的溫度,我都不忍離開。

妳說和男朋友最近都在冷戰,需要時間去解決。有時候,妳男朋友會打電話來問妳為何未回家,妳總推說公司還有工作等等。有時甚至約會到一半,妳都要匆匆離開。每次妳收電話,我都焦躁不已,各種無力感茫然而至。永遠的第二名,那是錐心的痛與不甘。

我們去看電影,明明是看刺激的動作片,但我裝作很睏靠在妳的肩上。妳的肩膀明顯僵了僵,但又慢慢的調整位置讓我舒服點,我暗笑。我們和朋友去唱卡拉OK,我喝醉了閉目養神,妳以為我睡著了,妳的手輕輕的撫摸我垂著的手,那種心癢。後來妳送我回家,我全程賴在妳身上,妳一點不介意我的酒氣,還小心扶著我開門才走。我是醉了,因為妳的溫柔。

妳說你喜歡我穿開襟毛衣的樣子,我多穿。妳喜歡韓國音樂,我多去聽。我會叫妳聽情歌,妳卻回我幾首關於內疚的歌。其實我捨不得妳內疚,但我自私地不想放手。我還特地練習了妳最喜歡的韓國男歌手的歌,打算有機會時給妳驚喜,結果卻沒有機會讓妳聽到。到現在,我還不時彈著這首歌,對著我幻想中的妳。

我開始迷上妳喜歡的東西,妳喜歡喝啤酒,妳會抽煙,妳喜歡韓流。妳常順口溜出韓文單詞,常說귀엽다 (可愛)멋있다 (帥氣)等等,我一直不太明白,直到妳說了幾次좋아해요 (我喜歡妳)。我是傻瓜,原來妳一直在對我說嗎?

妳喜歡的我也喜歡,但我更喜歡妳。




得知大家有幾天假期,我們相約一起去台灣旅行。兩個人的單獨旅行自然是不行,我們多找了兩個朋友。不知情的朋友還在打趣誰跟誰一起睡,我們裝作不在意,心想我怎會跟妳以外的人睡在一起。期待得要命,三天的旅行絕對令我的腦細胞死了很多遍。

旅行期間我們形影不離,我想另外的兩個朋友有一個是察覺的,但她跟我們不是太熟,只在懷疑,另外一位沒心沒肺的在玩,沒有在意。在香港我們不能常常相對,在台灣我們放下心防,好好約會。我們撐同一把傘,暗暗牽手,偷偷擁抱。妳的手冰冰的,身體好瘦,叫我怎能不好好保護妳。

晚上我們如願睡在同一張床,她左我右,中間還隔著我新買的玩偶。我真的睡著了,玩得太累。半夜,我感到懷中的玩偶被抽走了,我半睡半醒,她的手指在戳我的臉。我醒了,黑暗中我靠近吻了她。我像個小孩,聞著她的香氣,小心翼翼的吻她的嘴唇。她幾乎沒動,我笨拙的吻落在她的臉周圍,可是我們都沒有進一步了。

我在等我們確認關係。可能別人會覺得我傻,但她是我的初戀,我不希望因為我的急進破壞了我們的關係。我在期待,我們正式開始後,再請求她的同意。其實我回想,當時她是同意的,但我真的不想,也不敢。我輕輕的從後抱著她,睡著了。

我們去了十分放天燈。四個人,每人的願望寫在天燈的四邊。朋友寫了甚麼愛情滿分,工作順利之類,滿滿的一頁全滿。

我只寫了幾個字:我喜歡的人永遠幸福。

她寫了韓文:행복을 찾아서。朋友問她甚麼意思,她說是她喜歡的歌手LEESSANG的歌,歌名是《找到幸福》。

可能大家都不知道,不明白,那一刻我真是幸福在心中滿瀉出來。

我們拍了很多拍立得,照片中的妳和我頭並著頭,笑眼瞇瞇的,背後的夕陽好美。最後一天在台灣,我越來越離不開她,但回家的時間到了,心情無比惆悵。我在想我們的以後,回香港後應該怎樣呢?

但我所有的幻想只存在於台灣與香港間一小時的機程中。

飛機到埗時是晚上,我們幾個推著行李車出禁區。本來我在想送妳回家,想著想著我發覺妳停步了。妳的男朋友正站在出口接機。

可能妳覺得不好意思,趕快挽著男朋友的手離開了。看著妳們的背影,我如雷轟頂,動彈不得。其他兩個朋友毫不知情,還邀我一起坐巴士回家。那程車我是眼淚在心裡流,下車後馬上回家哭得死去活來。




半夜,可能妳安頓了男朋友,給我打電話。我沒有接,不知道該說甚麼。後來妳擔心了,再打了幾次,我晦氣的接了。我承認,我很介意,吃一些我根本沒有資格吃的醋。我說沒有甚麼好說的,除非妳弄淸妳跟男朋友的事情。妳說給妳時間去處理。

冷靜了幾天,我的心情如在地獄一樣。後來我很沒骨氣的又和妳見面了,我很想妳。我們坐下來認真的談,妳說我是這麼多年唯一讓妳動心想離開男朋友的人,但這麼多年的感情,妳不知道如何取捨,如何開口,畢竟男朋友沒有做錯。其實我明白的,我憑甚麼介入一段穩定的感情,我只是真的真的很喜歡妳。我答應妳,等妳的決定。我記得,那晚,在妳家樓下,是我們最後一次吻別。

聽起來,是個很典型的三角戀故事。故事始終有結局,我覺得是個輸得很有骨氣的結局。

我們最後一次吃飯,最後在長椅上討論這段關係,妳說妳還需要時間考慮。我不知是否壓抑太久,我突然對妳說不需要再掙扎,我們就到此為止。妳很傷心,我也很傷心。妳說不要,靠近想抱著我,我伸手架開妳雙臂,這不合適。妳呆了,我就這樣說了再見,轉身走了。

我的心也很痛,但這段時間我發覺我沒辦法跟別人分享我愛的人,每次她奔向他人,我受的傷更重。我不想失去妳,但我覺得一個失去自己的人更不堪。

幾天後有次朋友眾會,那是我們分手後第一次見面。有人提議去吃甜品,妳附和著叫我去。妳輕輕拉著我的衣袖,我不著痕跡地抽離了,既然鐵了心就不能前功盡廢。那是我們最後一次見面。

好突然,真的沒有再見面。不是不想,是不敢。我怕一看到妳的眼神,我辛苦維持的尊嚴會一刻崩潰。

妳知情的好友給我傳個短訊,說妳一直很努力在儲存勇氣,說我應該給妳時間去選擇。我的回覆是,Doing nothing is already a choice. 
 
據我所知,妳現在還是跟同一個男朋友在一起。

兩年後回想,妳是對的,我也是對的。要妳說分手很難,這個決定很冒險。我也不應該拖下去,辛苦了自己。我們缺席了彼此的人生那麼多年,我錯過了妳出國的日子,妳錯過了我初入社會的辛酸,陪在妳我身邊的,是另一個人。再次見面,感覺沒變,但身份變了。我們不可以像小孩子一樣任性,儘管我非常希望任性一次。

有人說,愛不是擁有,但要做到很難。我只是個普通人,只想有普通的愛情。也許在傳說中的平行時空中,我們是幸福的在一起。

我想我們愛過,從重新相遇到分手,我們相愛了77天,雖然我們的牽絆早從初中已經開始。

然後我眼眶紅了。

你覺得《羅密歐與茱麗葉》的故事美麗嗎?你知道這故事只維持了5天嗎?但你知道當時的人介定這個故事是莎士比亞的喜劇嗎?因為人們覺得一段只有5日已經山盟海誓的愛情是個笑話。

5天裡的甘苦,只有當事人知道,值不值也不是外人能評價。可能,抱著懷念死去,總比一輩子也未試過真正的愛情來得強。

我有時會想,我將來的孩子叫甚麼名字,總有幾次妳的名字會蹦出來。這輩子不能和妳一起,如果有機會,讓我把女兒當成小情人一樣疼愛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