這種是我想要的生活嗎? 工作時軀殼在,靈魂麻木。放假把薪金盡情花費,酒盡情的喝,覺可以不睡。整個人好空虛。
三星期時間,足以把我很多失去的記憶逐點找回。
我愛過的人,愛過我的人。 無論當時的感覺多強烈,多年後可以完全忘卻。明白這個道理,現在的心情會否好一點。
從日記,記起以前會畫網上畫板,記起Blog,記起以前愛用ICQ。
再見到以上一切,難以置信, 死撞找到密碼,把封鎖的記憶再次打開。
我知道,找回過去並不是開心的事情,但我本來就不開心,何不滿足自己的好奇心。
看到十來歲的自己寫的東西,無聊幼稚得要命,但又不斷呼喚起褪色的回憶。對,好像發生過這樣的事情,原來是某年某月的事;原來那時我和某人很熟,無所不談,而現在大家根本無聯絡。我記得沒有喜歡過他,但原來我們有在調情?怎麼好像在看別人的回憶,遙遠又相近。
從頭開始看,我跟他很好,之後不好了,慢慢到後來遇到你你和你。你滲入我的生活,開始參與我的無聊題,開始和我去玩。那種專注,那種日思夜想,叫現在的你我汗顏。長大後,應該不會再有用幾年時間發展和了解的愛情了。大家都速食,大家都現實,這是社會所謂的成熟。條件配合,開始討論;未夠配合, 考慮發展潛力;不合要求,直接無視。
我絕對不會喜歡以前的自己。小時候我真的口不對心,可能是我太愛面子,總不會對人說真話。說謊好累,所以引起好多不快。不太清楚自己喜歡甚麼,整天在胡思亂想。但可能這也是青春的一部份,朦朧曖昧,轉眼即逝。
回看以前,反而更喜歡現在的我。長大了,對無謂的東西厭倦了,學會對自己誠實。大人的世界是殘酷的,清醒的過日子是痛苦的,但我回不去自欺欺人的思想。我不完美,但我接受自己的不完美,那就夠了。
分享過你 這種漂亮 離得開了你 令我堅強 讓我的乾燥皮膚 擦響 願我的內心 未擦傷 假使當初可以為了你 忘了愛所有人 分開手去追尋 足可擁抱千萬人 即使天空海闊 沒有愛 還有你這個人 燒光一個森林 將灰燼裡的熱能 當做一點陪襯 即使天空海闊 沒有愛 還有你這個人 即使不再光臨 一想起你 怎麼可以 對任何人熱吻# 請不要說 改天再會 何不乾脆說 下次失陪 讓那張溫暖床單 曬乾 路過的地方 別再躺
omg the song. its so cheesy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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