看到這則新聞,感慨萬千。
社會不同意已經很要命,本來以為只要兩人夠愛,可以不理世上其他人。誰知一個唔該,另一半因為承受不住壓力中途轉轉直,小三還是自己最好的朋友,陰公。有冇搞錯?朋友妻,不可窺,你有冇讀過書?實在太賤!
這段逝去的戀情一開始已輸在起跑線,其實分開是意料中事,一句想結婚生仔已經打殘你。不過我仍然覺得男方太無義氣,這種朋友直接unfriend就可以。打擊會很大,就如當事人說:
沒有辦法,可能對某些人而言,朋友是用來出賣的。
這件事最值得安慰的,是損失不大。哈哈!
「先說明我不是三人的粉絲。如有冒犯,完全故意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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